征集:2025/7/18-9/10
初审:2025/9月下旬
终审:2025/11月1日
颁奖:2025/12月19日
主体资格:大中华区(中国内地及港澳台)经国家正式批准的互联网公司、营销机构、广告主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均可报名参赛。
参赛作品:案例需为2024年8月至2025年9月期间,创作并实施的营销传播活动,并有可量化的传播效果。
郭先生
微信:zqbx57
邮箱:TMA555@163.com
韩先生
微信:Ahoy-Xu
邮箱:TMA015@163.com
王女士
微信:baby0108aa
邮箱:TMA_invitation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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